消除“癌症村”需先治水污染

2013-06-29 gdlusen

 

  6月25日,《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》数字版出版,这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长期研究的成果,首次证实了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直接关系。过去十多年中,淮河流域内的河南、江苏、安徽等地多发“癌症村”。更早之前,在粗放追求GDP的年代,淮河及其支流被大小工厂污染。村民们的水井越打越深。不过死亡还在增加。专家指出,对水环境的治理应更加强化,以降低污染带给人体健康的风险。(2013年6月28日新京报)

  现在明确癌症村的出现与河流污染直接相关,说明癌症村的出现不是天灾而是人祸。一条河流被污染了,究竟哪些政府部门该负责?日常保卫一条河流的健康,又是哪些部门的职责?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明确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,一条河流的治理和保护,责任主体明明白白。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行使管理权的是环保部门,环境治理最大的责任在于县级以上环保局(厅、部),只要是对水体、空气、土壤等各类环境的污染,环保部门都该管起来。现在最明显的管理办法可以就是开罚单,但罚目与企业收益比起来,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愿花钱治理,所以很多地方陷入污了罚,罚了继续污染的恶性循环,可见,简单的罚单治标不治本。

  治理污染的板子应该打在各级政府首脑身上。光靠一个环保局,治理不好一个县或市的所有河流,田地里的农药可能污染河流,这个归农业局管,河流上违章建筑归水利局管,建垃圾处理站,清运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负责。对一条河流的管理,行政权力的交叉在所难免。治理环境的权力分散在多个部门,就该由更高级别的政府领导挂帅,最好是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上阵挂帅牵头治理,将环境质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考核工程,让各级党政首脑去督促和考核相关部门,效果会好得多,如一个地区的水体、空气、土壤等纳入党政首脑的政绩工程,只要一样不合格,党政一把手不评先不提拔或接受诫免谈话甚至背处分,只要环境保护纳入一把手的一票否决工程,看哪个领导还不用心去管?

  治理污染还要打好组合拳。现实是法律法规很多很健全,但执行起来软弱无力甚至互相打架,可借鉴一些地方的先进经验,哪个部门处理快就叫哪个部门上,哪条法规最给力就用哪条法规套,哪种处罚手段重就用哪种手段来。环保、工商、公安、供电、国土、消防等多个部门互相配合,同时行动,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往往涉及多项违规,多项处罚一齐涌来,死死盯住不放,违法排污将无处遁形。

  治理污染还应发动人民力量。群众眼睛是雪亮的,前段时间就有“喊环保局长下河游泳”的公民,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,一条河流的水质好不好,能否下河游泳是民众最直观、最有效的检验方式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,群众监督渠道更广泛,政府应该设立环境污染举报奖,鼓励公民拍摄上传身边的污染事件,发现环境违法的企业或个人,政府要罚得他倾家荡产,可将罚金的很大一部分奖励给曝光者,这样一旦发现污染,第一时间公之于众,让污染行为遭遇强大舆论压力,在压力下,政府部门不得不快速行动,把污染消灭在萌芽中。

  现在生活在美丽中国梦时代,全国人民都有权享有健康梦,希望不会再出现为了一口干净水跪求县长打井的事件发生,更希望中国不再有癌症村出现。www.gdlusen.com  油水净化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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